暨本週11/21(六)
輔導師資專業分享與提案社區媒合交流會
感謝大桃園各提案社區與社規師學員們熱情的參與11/14(六)於龍岡社區活動中心舉行之「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社區提案評選觀摩會」。評選會中,府內公部門代表、府外學者專家及本案主持人所組成之評選委員會,在考量各提案之公共性、必要性、正當性原則下,經討論後公告以下各獲選團隊結果(按原議程中社區簡報順序排列):
原則通過
給予補助。
社區待與輔導師資討論後,依評選委員之建議調整部分設計內容、經費預算
▲安平鎮微旅行//桃園縣社區發展協會
▲大地學堂, 在地實踐//桃園縣社區發展協會
▲空中農場花園//內壢里辦公處
▲活動中心完善計畫//內壢里辦公處
▲社區照顧好生活//瑞發社區發展協會
▲魚菜共生 友善環境 我們帶頭//高原社區發展協會
▲再現九座寮//中興社區發展協會
▲翻轉社區牆-烙印桃林鐵路//大檜溪社區發展協會
▲綠牆「ㄣ」就是好看//冠桃園社區管理委員會
▲公益果園及多功能展演空間//冠桃園社區管理委員會
▲與水共舞-樂活埔頂趣//埔頂社區發展協會
▲三坑百寶箱-文化走廊//三界爺文化發展協會
▲長祥親水綠空間-迎蜂取蜜NO.1//九斗社區發展協會
▲北貴翻轉-翻轉北貴//北貴里辦公處
▲羊、長小徑綠生活//長壽里辦公處
▲印記(手模)//桃園縣社區大學協會
▲印記(彩繪)//桃園縣社區大學協會
▲桃園好生活-布馬綠籬臨「雙福」//中平國小家長會
修正後通過
原則上給予補助。
社區待與社規師執行團隊、輔導師資討論後,依評選委員之建議,提出整體性之規劃設計構想
▲向陽水巷//向陽社會服務協會
▲隔代下的花架//龍祥關愛協會
▲看見-Llung//台灣原住民愛加倍文教關懷協會
修輔導師資專業分享與提案社區媒合交流會
"提案獲選社區團隊公告!!"
2015.11.16 更新
|最新更新日期:2015.11.16|
//依據「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徵選辦法」,上述獲選社區團隊,需有團隊成員(至少兩名)出席參加11/21(六)舉行之「輔導師資專業分享與提案社區媒合交流會」。媒合交流會中將以工作坊形式,媒合各輔導師資團隊師生與獲選社區團隊,並討論後續空間改造事項與期程(包含經費核撥方式說明)。煩請務必出席。
//除獲選社區團隊外,現場亦有社規師培訓學員出席觀摩,是為課程週六「實務工作坊」時數的一部分。媒合交流會上亦將社規師培訓學員們分組,加入獲選提案社區團隊中,後續並與一同討論、學習、參與。
//課程經費編列考量,媒合交流會當天午餐需麻煩各獲選社區團隊自理;社規師培訓學員則依原課程實務工作坊慣例,提供便當。造成不便,懇請見諒。
//媒合交流會地點:桃園市慈文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二號(近「桃園藝文廣場」)。
本週11/14(六)
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徵選
社區提案評選觀摩會
※ 社區提案評選觀摩會
//除提案社區外,社規師學員仍需出席觀摩,是為課程週六實務工作坊時數的一部分。
※ 地點
//「龍岡社區活動中心」,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二街六號(可見下方地圖)
※ 提案社區之當日注意事項
//提案團隊報告之形式不拘,以各團隊最能表現自我特色的方式呈現。
//報告方式以8分鐘為限,統問統答7分鐘(合計不超過15分鐘)。當日簡報順序如下表,煩請各提案社區提前於簡報時間點前來現場。
//為求公開、公正原則,獲選團隊與補助金額,評選委員會將於會議現場討論後決議。
//主辦單位保有評選活動更改之權利,評選結果以主辦機關及社規師網站公告為準。
|最新更新日期:2015.11.9|
"提案社區簡報順序公告!!"
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
提案徵選辦法
一、提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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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桃園市社區規劃師之本市立案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大樓管委會等組織,組成工作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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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桃園市社區規劃師之本市立案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大樓管委會等組織,於提案入選後,由本計畫執行團隊媒合既有桃園市社區規劃師加入,以形成後續工作團隊。
二、徵選主題
為響應「桃園好生活」之概念,本年度具有下列徵選主題,可依據社區之營造經驗、基地周邊環境與興趣議題等而選擇:
(一)友善在地與綠生活
如探尋社區過往脈絡,創造呼應過往之空間,或透過綠化種植與妝點、綠化境教育等,讓都市中孕育綠色意識與重視過往環境脈絡,帶起新的在地空間價值。
(二)可食地景與共食共享空間
如社區蜜源園圃、戶外共享廚房等,透過共食共享,創造社區共有交流空間。
(三)打破藩籬的開放空間
透過打開公私介面,如私有地公共化,以增進社區之公共利益,或是打開較為封閉之空間,使社區重新取得新的公共開放空間。
(四)水環境營造再利用
如雨水小花園、雨水回收系統小公園,埤塘再利用等,透過水環境的創造,與水資源再利用之操作,提升社區環境品質。
(五)空間介面翻轉
如都會區中河川,過往因景觀不佳,以致周圍地域之建物朝向河道之對立面。可透過建物立面之彩繪、妝點,或改善河道沿線介面,重新創造河岸空間之活力。
三、徵選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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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繳交:2015年10月8日~2015年11月2日(一)17:00需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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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評選--書面審查:2015年11月9日(一)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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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提案團隊簡報及徵選(每組至多以8分鐘為限,將視報名組數調整各組簡報時間):2015年11月14日(六)
※ 徵選地點:2015年11月14日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5樓團體視聽室(暫定),各組簡報時間將另行公告於社規師網站
※ 入選社區需參與輔導團隊之媒合會議:2015年11月21日(六)「輔導師資專業分享與提案社區之交流會」,地點於龍岡社區活動中心(暫定)
四、提案之計畫書內容需求
(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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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計畫書之份數共乙式10份,須以A4尺寸紙張製作,建議採雙面列印為原則,直式橫書裝釘成冊,圖形表格得以A3紙張繪製,但仍須折成A4大小裝釘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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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計畫書應編目錄,頁次需明確,需檢具乙份計畫書之電子檔(光碟乙份);可用手繪、電腦繪圖與照片輔助說明相關提案等構想。
(二)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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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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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與環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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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空間資源盤點與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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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社區環境空間營造之初步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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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空間營造之細部設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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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概估(包含雇工購料活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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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與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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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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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經營與維護管理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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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同意書、相關同意書或同意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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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維護管理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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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計畫工作團隊組成名單
五、繳件方式
(一)郵遞
備妥相關徵選資料,以信封密封寄至「桃園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 收」,收件依據郵戳為憑。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58-1號2樓。
電話|(03)334-3336。
傳真|(03)334-5923。
(二)親送
親送至「桃園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者,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半,請於上班時間送達。
六、徵選方式
採兩階段進行,順序如下:
(一)第一階段
採書面審查(30%): 由評選籌備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不開放旁聽)
(二)第二階段
2015年11月14日提案團隊簡報:由評選委員會進行徵選(70%)(開放旁聽)
(三)徵選面向與指標
針對提案改造之空間,以下方五大方向原則,作為後續評估社區提案徵選與施作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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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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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多元化類型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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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力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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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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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軟體/活動介入之可能
(四)徵選面向與指標相關評選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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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委員會之組成:係由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相關空間與社造領域工作者等,預計召集七人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計畫之評選作業。其中,公部門代表1人、桃園社造單位代表1人、學者專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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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評選工作能達到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並增進相互學習之精神,進行改造計畫之公開評選。第二階段評選將開放旁聽,惟需事先報名,主辦單位有保留審核及維護會議秩序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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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團隊報告之形式不拘,以各團隊最能表現自我特色的方式呈現。報告方式以8分鐘為限,統問統答7分鐘。簡報順序原則依提案繳交時間排序,於評選前於網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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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公開、公正原則,獲選團隊與補助金額,評選委員會將於會議現場討論並提出建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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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保有評選活動更改之權利,評選結果以主辦機關及社規師網站公告為準。
七、媒合入選團隊與輔導師資
本計畫執行團隊將邀集桃園市空間專業、藝術介入、社區工作等大專院校系所的師資與資深專業工作者共同參與,依提案徵選結果媒合相應之專業輔導團隊(預計邀請名單詳下表),了解社區關心的議題與相關空間營造計畫,在陪伴社區的過程中,提供空間設計與施作的專業知識。
八、工作執行需求
(一)輔導師資
1. 執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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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輔導媒合之社區,完成空間實質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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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合相關特定場合出席(如相見歡、階段性成果交流與最終成果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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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社區環境營造計畫期間,需帶領媒合社區完成至少一場空間議題發想討論、一場營造空間活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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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帶領媒合社區完成社區營造空間之分析、構想與示意圖等圖面繪製、出圖,並製作相關立體模型(材料不拘)。
2. 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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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領社區進行各場相關討論之影像紀錄(或文字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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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社區營造之成果後續經營方式與下年度可操作項目方向之文字建議。
3. 相關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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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師資需提出一名主要負責人員,以便本團隊與社區連繫與溝通。
(二)入選團隊
1. 執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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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空間實質改造(於實做前,須修正提案計畫書,相關規定詳見提案注意事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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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輔導團隊之輔導培訓建議、締結合作同意書(執行單位與入選單位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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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執行過程,並於培訓成果展現時展出。
2. 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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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之提案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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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營造空間之分析、構想與示意圖等圖面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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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模型(材料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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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空間改造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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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做之前中後照片,每種過程照片至少10張,每項施作前中後之照片盡量以同一視角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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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於補助案內之收據與憑證。
九、經費核撥
(一)輔導師資團隊
依輔導師資之輔導方式,每一社區最高給與輔導師資二萬元輔導費用,相關判定依據本團隊採定,由本計畫經費支付,不列入社區提案補助經費中計算。
(二)提案社區
分為四期付款:
1. 第一期:
於簽約後,檢送與媒合團隊之討論成果(相關分析、構想與示意圖),經本團隊核定通過後,檢附領據、單位帳戶影本,方撥付補助經費30%。
2. 第二期:
於工程施作前,檢送修正後之提案計畫書,經本團隊核定通過後,檢附領據,方撥附補助經費30%。
3. 第三期:
於工程施作約50%進度時,提交階段相關費用明細與支付證明:含一至三期支用明細表、發票或收據憑證(正本)、人事相關收據(正本),經本團隊現場勘驗核定通過後,檢附領據,方撥付補助經費20%。
4. 第四期:
預定於105年2月29日前完成施作改造,並提交執行成果計畫書、改善前中後照片、模型、相關費用明細與支付:含第四期支用明細表、發票或收據憑證(正本)、人事相關收據(正本),經本團隊核定通過後,檢附領據,方撥付補助經費20%。
十、資訊公布與聯繫方式
(一)「104年度桃園市社區規劃師」網站
網址|http://104tycp.wix.com/104taoyuangoodlife
(二)「104年度桃園市社區規劃師」臉書公開社團
(三) Email桃園市社區規劃小組
(四)聯繫「104年度桃園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58之1號2樓
連絡電話|(03)334-3336
傳真電話|(03)334-592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