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的施作應該也到了收尾的狀態,提醒大家 >>>
別忘記將改造的過程用 影像、文字、模型 等方式記錄下來,
可以做成改造手冊、短片,在成果展或是在未來社區交流時與大家分享喔~
也請各位夥伴注意>>>成果報告書請於106/05/31以前完成,
並將以下二項寄至本計畫信箱
1.成果報告書電子檔案 (word檔)
2.空間營造過程之前、中、後照片
(每件同一角度至少6張、不同角度全景廣角照片至少4張、不同細節照片至少10張)
提案獲選公告!!!
感謝大桃園各提案社區參與01/14(六)於中原大學舉行的「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第二階段評選」。評選會中,府內公部門代表、府外學者專家及本案主持人所組成之評選委員會,經討論後公告以下各獲選團隊結果(按原議程中社區簡報順序排列):
小提醒
入選之提案單位與輔導老師的媒合會議,預計於106年02月18日(六)舉行,
請社區夥伴們一定一定要安排人員參加,以便與輔導老師討論後續的計畫修正喔!
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計畫-清淨家園
< 提案徵選辦法 >
一、提案資格
◆ 已於桃園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以及人民團體法第39條規定已立案之公益團體、
非營利組織等社群。
◆ 提案獲選之社區團隊成員,須參與社區工作坊。
二、補助項目
◆ 閒置空地整理、老舊設施清除及綠美化為主。
◆ 其他有助於提升社區環境及整合效益提案:
提出空間營造創意作法,輔以結合地方特色之環境景觀設施。
三、提案期程
(一) 提案繳交: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6日17:00,以郵戳為憑需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
桃園市社區規劃服務中心
(二) 第一階段評選 - 書面審查(不開放旁聽),於審查後通知入選團隊。
(三) 第二階段評選 - 提案團隊簡報(每組10分鐘為限),預計於2016年01月14日(六) 辦理
(實際評選時間與地點將於收件後另行通知)。
(四) 入選社區需參與輔導團隊之媒合會議:預計於2016年02月12日(日)辦理。
四、提案計畫書內容建議項目
(一) 檢附申請表(附件1)、提案計畫書(附件2)各1份,並附5年以上土地使用同意書
(附件3)或土地管理機關(構)同意文件影本(如屬公有或公營事業土地,
同意使用期限得依各該管理機關規定辦理)、工作團隊名單(附件4)及後續維護管理
同意書(附件5)。如屬社團,應另附組織章程。
(二) 提案計畫書以A4規格紙張、直式橫寫左側裝訂、標楷體14號字撰寫,並以不超過10頁
(不包含附件)為原則。
(三) 繳交檔案:
紙 本:提案計畫書,1式10份。
電子檔:提案計畫書之PDF檔、基地及其周邊環境照片檔案至少30張
(燒製光碟或以電子郵件寄送皆可)。
五、繳件方式
(一) 郵遞
備妥相關提案資料,以A4大小信封密封,寄至「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中原大學景觀學系永續環境營造研究中心』望樓306」專案經理李苡帆小姐收,
以郵戳為憑。
|電話:03-2656 428
(二) 親送
送至「中原大學景觀學系永續營造研究中心」望樓306,專案經理李小姐收。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六、評選方式
(一) 評選方式:由評選委員進行二階段審查
◆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30%)(不開放旁聽)。
◆ 第二階段:提案團隊簡報(70%)(開放旁聽)。
(二) 評選原則:
◆ 施作地點的適宜性(佔 30%)
◆ 執行可行性及經費合理性(佔 30%)。
◆ 社區組織的執行能力(佔 20%)。
◆ 後續維護管理能力(佔 20%)。
(三) 評選方式:
◆ 評選小組之組成:係由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相關空間領域工作者等,
預計召集五人組成評選小組,進行相關計畫之評選作業。
◆ 為使評選工作能達到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並增進相互學習之精神,
第二階段評選將開放旁聽,惟需事先報名,本府有保留審核及維護會議秩序之權利。
◆ 各提案團隊報告之形式不拘,以各團隊最能表現自我特色的方式呈現,報告方式以
10分鐘為限,統問統答5分鐘。簡報順序原則依提案繳交時間排序,於評選前於網站
上公告。
◆ 本府保有評選活動更改之權利,以網站公告為準。
七、媒合入選團隊與輔導師資
本計畫執行團隊將邀集桃園市空間專業、藝術介入、社區工作等大專院校系所的師資與
資深專業工作者授課並召開提案討論會議,同時,專家們也在會議中了解社區關心的議
題與空間營造計畫,作為專業輔導團隊的媒合暖身。在陪伴的過程中亦提供空間設計與
施作的專業知識。
八、社區入選團隊之工作執行需求
(一) 執行項目
◆ 完成空間實質改造。
◆ 接受輔導團之輔導培訓建議、締結協議書(執行單位與入選單位契約)。
◆ 執行期間,需參與不定期舉辦的社區工作坊。
◆ 記錄執行過程,並配合成果展辦理。
(二) 繳交資料
◆ 修正後之提案計畫書。
◆ 社區營造空間之分析、構想與示意圖等圖面繪製。
◆ 社區空間改造之紀錄。
◆ 成果計畫書、施作之前中後照片
(每種過程照片至少10張,每項施作前中後之照片盡量以同一視角為佳)。
◆ 補助案內之收據與憑證。
九、經費核發、支出憑證之處理及核銷方式
分為三期付款:
(一) 第一期:
於簽約後,工程施作前,檢送修正後之提案計畫書,經執行單位審查通過後,
檢附社區領款收據(附件6格式),方撥付補助經費30%。
(二) 第二期:
於工程施作約50%進度時,提交第一及第二期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7格式)與
支付證明(含發票或收據憑證(正本)、人事相關收據(正本)),經執行單位
現場勘驗審查通過後,檢附社區領款收據,方撥付補助經費40%。
(三) 第三期:
預定於106年4月30日前完成施作點改造,並提交成果計畫書、改善前中後照片、
第三期經費支出明細表與支付證明(含發票或收據憑證(正本)、人事相關收據
(正本)),經執行單位審查通過後,檢附社區領款收據,方撥付補助經費30%。
(四) 如核銷單據有不符合成果報告書內容之項目、金額等事項,將不予核銷該項費用。